从本次“沪六条”关注的重点内容来看,“沪六条”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本项措施是对“沪九条”措施的进一步强化和回应。笔者认为,未来可能会从几个方面严禁“首付贷”的现象发生:一是加强对放贷机构的资金来源审查,如果是P2P资金(吸取个人投资资金而不是机构资金)来源的,这些肯定会严查,甚至马上终止;二是,对放贷主体进行资格限制,如果没有消费贷款的牌照不允许放贷;三是,对于购房者这块,也会进行贷前承诺,承诺不使用首付贷,否则今后贷款信用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衣食住行;4、对现行中介行业、房地产公司进行抽查,发现一个停止一个、处罚一个,不管规范金融市场,防止首付贷等行为影响金融系统正常运营。
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定期发布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和调控政策,及时澄清不实消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消费。对编造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本项措施主要是引导舆论,引导市场预期,规范市场舆论环境。
2022-02-1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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