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业务的浪潮本来已经被甩进寒冬。冷不丁的,9月3日,某省会城市出台了鼓励租赁的新政。而鼓励办法也很有意思:房企将可售商品住房转为租赁住房的,连续出租超过10年且终止租赁的,可按新房出售。
这是不是意味着,开发商的房屋可以随意转换其性质?开发商可以明目张胆的囤房子,待价而沽?租了十年房子的租客,万一遇到开发商要卖房又该怎么办?
长租市场一度被追捧到风口浪尖了,如今却频频遭遇政策的调整,这不禁让人怀疑,长租业务到底玩不玩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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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9月2日印发《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中心思想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探索“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搭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等,同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政策提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可售商品住房转为租赁住房的,可暂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连续出租超过10年且终止租赁的,出售时可按照新建商品房办理销售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并按出售时税收政策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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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政策,南京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中国,每个城市的市场差异非常大,并不是所有城市都需要发展租赁市场。个别城市,例如北上广深确实存在租赁问题,租金高房源少,应该大量增加租赁供给。但绝大多数城市租赁不高,房源充足,发展租赁市场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市场行为,而不是盲目增加供给。
南宁作为三线城市,本身流入人口并不多,租赁市场的土壤有限。在未来,类似这样的城市一定会面临租赁去库存的问题。
这个政策看起来是在鼓励开发商做租赁,但在一个租赁市场本身就需求不大的城市,开发商本就没有必要自持房屋,当下卖掉换成利润岂不是更好?
吴翔华认为,这条新政,把存量房转成租赁或许目的在于去库存式,但这种政策反而会鼓励开发商囤积住房,十年后卖掉赚取差价。这就会带来另一个效应,市场上可售房源变少,供应短缺。受供求关系影响,等到开发商可以把租赁房用以出售,价格必然成倍上涨。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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