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机构。省政府建立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用地质量效益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切实将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实施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出台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省政府将进行约谈、问责。要紧紧围绕节约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土地,总结经验、方法和举措,挖掘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和推动全省用地质量效益提升工作创新发展。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各地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努力营造节地增效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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