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万科官网发布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公告称,2018年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55.6万平米,合同销售金额583.2亿元;2018年1-11月份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599.0万平米,合同销售金额5439.5亿元。
公告还显示,自2018年10月销售简报披露以来,万科11月共计新增14个项目,分别位于中山、深圳、天津、包头廊坊、保定、淄博、西双版纳和昆明共计9个城市,占地面积合计168.7万平米,计容建筑面积391.9万平米,其中万科权益建筑面积232.8万平方米,需支付权益地价140.51亿元。
此外,11月万科新增物流地产项目2个,分别位于台州和温州,合计占地面积16.1万平米,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需支付权益价款1.46亿元。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公司业务聚焦全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2016年公司首次跻身《财富》“世界500强”,位列榜单第356位;2017年再度上榜,位列榜单第307位。
2014年万科第四个十年发展规划,已经把“三好住宅供应商”的定位延展为“城市配套服务商”。2018年万科将这一定位进一步迭代升级为“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并具体细化为四个角色:美好生活场景师,实体经济生力军,创新探索试验田,和谐生态建设者。
图片来自万科官网
2017年,深圳地铁集团成为本集团第一大股东,始终支持万科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支持万科城市配套服务商战略和事业合伙人机制,支持万科管理团队按照既定战略目标,实施运营和管理,支持深化“轨道+物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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