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增加住房专项抵扣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于昨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草案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增加住房专项抵扣,是个税从分类到综合征收迈出的重要步伐。”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的自住型住房消费,往往以个人贷款、住房租金等形式体现,此项抵扣可缓解自住型住房消费压力,增加其他消费的能力。
当日,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不过,考虑到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等比较复杂,难以在法律中直接规定,因此,草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等商量确定。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兼顾公平性。除此之外,还可以合理引导租赁需求。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背景下,通过税收调节,可以实现多渠道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有利推动和引导人群“租房也是安居”的有居住理念,更好实现“安居宜居”的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草案中提出将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但并没有明确房贷扣减是在5000元以内还是以外覆盖。
在张波看来,目前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是在起征点计算前先行扣除的,预计住房贷款和租金也会采用类似的方法。但是目前先行扣除的部分都是和个人薪资直接挂钩,且大都采取按比例的方式,而房贷利率和租金如果也让企业代为计算扣除,那么,如何保障真实性和及时性,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总的来看,个税草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等规定,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来说,确实是重大利好。”张波分析称,通过抵扣可以有效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对于实际收入的影响,也会促使一部分人群加速买房等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房贷利息的扣除一定是有标准的,最可能的做法是只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一套自住型住房,所以并不会由此引发炒房,更不会由此导致房价大幅上涨。
征收模式转变会更公平
据了解,此次草案首次提出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一级注册税务师刘础说,现行个税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即将应纳税所得额分为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与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项,并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能调解不同来源的收入,但对纳税人整体所得和支出的把握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
此次草案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是个税征收模式的转变。刘础认为,实行综合征税,一方面是因为这四类所得有其“共性”,都属于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征管水平下,税务部门容易管控这四类所得,其余七类则继续实行分类征收的模式,这样做有望逐步减小税负不公平的情形。
工薪阶层受益最大
我国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7年前。这几年来,无论是个人收入还是个税缴纳都在逐年增加。
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6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57878元,2017年已达63821元。私营单位的工资收入水平同样在上涨,2016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089元,2017年达到38227元。
而根据广西税务部门网站提供的数字,2014年度,原广西地税部门在个人所得税项目上,组织了财政收入75.43亿元,较上年增长8.8%;2017年度,通过个税组织的财政收入为125.47亿元,较上年增长25%。
与此同时,年收入超过12万元进行个人申报的人数也在增加。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广西首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全区共有11096人进行了申报。到2016年,仅南宁市地税局就受理了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2.64万人。
刘础说,此次个税免征额拟提高到5000元,必定会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力度或许会更大。
(房掌柜整理自证券日报、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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