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上,副县级以上干部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研究好合肥市住房“大保障”体系建设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许道和表示,“我们要进一步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好合肥市住房‘大保障’体系的建设,要研究出成果,做出一两件让上级和群众认可的事情,把基层的实践经验总结起来,对社会作出贡献。”
近年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先后承担国家首批住房租赁、房地产长效机制和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多项试点。近期,合肥市又成为全国首批7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
“我们的主要任务不仅是要做好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同时也要抓好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许道和表示,要始终沿着既定目标,围绕责任抓落实,坚持多思考、多研究、多谋划,结合实际,明确任务,搞好分工,让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任务,真正凝聚完成任务的强大合力,把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好。
三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中有降,房地产开发投资基本持平。在老旧小区整治方面,三季度,圆满完成了中期绩效评价和民生工程突出问题检视整改工作,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调研小组充分肯定。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截至9月底,全市共投入运行电梯22部,正在施工电梯40部,完成加装方案的电梯10部。下一步,将按照新的老旧小区整治要求,编制好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规划,做到有准备、有计划、有方案。
物业工作再创佳绩。10月,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布的物业服务企业500强榜单,合肥市共有35个企业榜上有名,总数排名第四位,仅位于北京、上海、深圳之后。合肥市常规化开展小区隐患排查整改,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电梯运维、防汛防涝、文明创建等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另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开展了对开发企业和新建商品房项目的专项检查,三季度以来共检查全市4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约谈11家整改不力的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对2家开发企业予以信用考评扣分处理,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落实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
机构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各地房地产调控超过60次,涉及人才、公积金、租赁等政策。宁波、沈阳、海口等地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河南、银川、惠州等地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各地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深圳、杭州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深圳推出首个“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项目;广州南沙区、烟台等地则加快了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建设。
中国指数研究院认为,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主基调下,各地应继续落实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未来调控政策将继续以稳为主,同时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多方式、多渠道有效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房地产市场将继续平稳运行。
(文章整理自合肥晚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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