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白云区、花都区两宗居住用地,两宗地块总出让面积13.1万平方米,总起价36.31亿元,预计8月24日出让。
白云区嘉禾街新科村琴星小学地块
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村,出让面积17057㎡,容积率2.8,建筑面积30422㎡,起价69971㎡,楼面起价23000元/㎡。
该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方式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98872万元。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地块要求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
2、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3、地块范围涉及河涌及其管理范围,临河建筑边线应按照要求退让河涌管理范围(蓝线范围),不得在该管理范围内布设建、构筑物,不得进行围蔽。
花都区凤凰路地块一
地块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以东、花都湖以南。出让面积113981㎡,容积率为2.8,建筑面积184562㎡,起价293158万元,楼面起价15884元/㎡。
该地块同样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方式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345998万元,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地块要求
1.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由竞得人配建,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花都区政府。
2.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中小学用地(地块A),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
3.竞得人须在地块B和地块C内提供14000平方米住房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住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2017版)的要求进行装修。
4.政府回购住房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2022-02-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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