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我市将开展开放式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7大行动,改善群众身边环境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品质。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12月底前持续巩固成效。
据了解,根据相关方案,我市针对开放式老旧小区环境将持续开展排查、整治、提升,重点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及招牌牌匾、园林绿化、“三线”、老旧建筑外立面等综合整治,健全完善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补齐短板,优化功能,提升环境,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美丽家园。
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主要是落实保洁责任、清理卫生死角;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箱),确保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无溢、跑、冒、漏、滴现象等。市容市貌整治方面,重点开展“六乱一占”(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拉挂、乱涂写及占道经营)整治。市政设施整治方面,对老旧小区内市政设施开展维护和管养,确保道路、休闲座椅、路灯等市政设施规范设置,无破损、无锈蚀,干净整洁。户外广告及招牌牌匾整治方面,主要是拆除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园林绿化整治方面,主要是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三线”整治方面,则通过拉直、捆扎、清洁、整理、落地等措施对管线进行规范治理,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入地处理。老旧建筑外立面整治方面,则是粉刷或整修破损严重的建筑物外立面,确保墙体整洁、色调和谐;对影响美观的外挂空调、电表箱等设施进行装饰或遮挡。
据悉,各市(区)政府是整治具体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部门、镇(街)、社区责任,建立网格化层级管理体系,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明确标准、长效监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任务。我市还将严格执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对不听劝导、拒不改正的违法现象或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25
2022-02-11 09:19
2022-02-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