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国土资源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采用歧视性定价等方式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拒不整改将曝光并纳入红黑榜。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曾遭遇公积金贷款被拒,一些开放商用“滞纳金”方式阻挠公积金贷款,为此,我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违规行为,多方努力下,公积金贷款受阻现象将有望被遏制,发放速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江门日报记者周春锋
现象一:部分购房者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曾被拒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目前,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是2.7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是3.25%;第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是3.02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是3.57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一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显而易见,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其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可有效减轻购房负担。举例来说,一对夫妇贷款50万元,贷款年限3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若使用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3.25%,总利息约28.3万元,月供约2176元;若使用商业贷款,按目前利率上浮15%,年利率为5.635%,总利息约53.7万元,月供约2881元。计算得出,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总利息可节省约25.4万元,月供可降低705元。
然而,有市民却在购房时发现,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容易。去年6月,周先生在蓬江区滨江新城买房,房企拒绝他使用公积金贷款,那时,楼市较为火热;到了2018年春节前,张先生返乡置业,置业顾问“诱导”他采用商业贷款,说这样有多重优惠,张先生比较后选择放弃公积金贷款。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5730家,实缴职工32.62万人。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究竟有多少这样的“周先生”,难以统计,不过,江门日报微信公众号于3月4日发布的问卷调查显示,在“您或亲朋买房是否遭遇过开发商拒绝、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问题中,部分受访者表示,有以上现象存在。
现象二:个别开发商以“滞纳金”方式阻挠公积金贷款
在“据您观察,开发商拒绝、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方式是?”这项问卷调查中,除了17%的受访者表示“没留意”之外,32%的受访者选择了“直接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35%的受访者选择了“开发商态度暧昧,说使用公积金贷款会减少价格折扣”;16%的受访者选择了“开发商要求,如果几个月内仍没放贷,购房者需交滞纳金。”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市区10个楼盘,仅有1个楼盘表示,“无条件”欢迎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有2家明确表示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有2家表示“不太清楚,没有收到通知”,另有5家表示,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签订协议,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放款,需要交滞纳金,至于规定的时间,有的说是2个月,有的说是6个月,至于滞纳金的额度,有的说是万分之一,有的说是300元/日。
探因: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较慢
记者留意到,开发商“嫌弃”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现象。
公积金为何遭“嫌弃”?
多位受访对象分析认为,一方面,是有的开发商没有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另一方面,是银行和开发商互惠互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需要大量资金,很多银行同意放贷的重要条件,就是让开发商帮银行争取房贷客户。
然而,更多的业内人士、受访网友将主要原因归结为:公积金贷款放款慢,进而使得房企的资金回笼慢,因此,房企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受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房地产交易量增长等因素影响,我市2017年出现了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情况,除恩平市外,大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轮候放款。
裕隆基地产总经理杨东卉、楼市分析师冯景全,以及记者走访的天鹅湾、明泰城、江海怡景湾、保利大都会、汇景湾等10个项目的置业顾问表示,江门公积金贷款审批、放款周期较以往长。
“有的开发商也比较无奈,推出优惠措施,吸引置业者转为使用商业贷款。”杨东卉指出,有的购房者考虑到优惠政策以及希望早些收楼,会主动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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