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最近准备买二手楼,本以为房屋是1997年建的,但是下定之后才发现原来是1987年建的。
由于现在一手楼楼价高企,所以一些市民会考虑买二手房,减轻经济压力。但是目前二手楼的房龄已经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内容,所以在购买时市民都会特别注意房屋的楼龄。市民黄先生最近也准备买二手楼,本以为房屋是1997年建的,但是下定之后才发现原来是1987年建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黄先生的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于是黄先生从去年开始就张罗买房的事情。去年12月,他在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蓬江区港口路的一间120多平方的二手房,价钱是47万。
黄先生说:“我们去看了房子也算比较满意,当时我们也没去查楼龄,中介说绝对是97年的楼,而且业主也是老乡,我们就非常相信老乡的话,看好之后第二天就去签合同。”
但是业主要求黄先生先下2万元的定金,之后再看合同和房产证,否则房子就会卖给其他人。出于信任,黄先生就手机转账了2万元给业主方。
黄先生说:“交了两万元之后中介就让我们赶紧签字,他说这都是房产版本的合同,签了字再看,我老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签了一张。后来我们看合同上有很多对我们不利的地方,希望加多一条‘贷款不到,合同无效’的条款,但是业主方不同意,收了我们钱也没有给我们打一张收条。”
于是一式三份的合同,黄先生只是签署了其中一份。但是业主方为什么不愿意添加“贷款不到,合同无效”这一条款呢?这让黄先生非常纳闷,于是他特意再去看了一下房子,才发现原来房子是1987年建的。
黄先生说:“房子那里有一块碑,碑上面写的是1987年建的。中介现在也不承认了,他说他也不知道,房产证上写的是1997年买的。我们问业主,业主也说是97年买的房子,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建的。我们现在觉得87年和97年的差价太大,差了最少8万块。”
于是黄先生提出退定,遭到了业主的拒绝。今天早上在采访过程中,中介方主动联系黄先生明天当面协商。
对此,律师周莹表示如果合同约定以签字或盖章为生效要件,那么就会在签字或者盖章日起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因为欠缺一些必备的条款而未能成立,因此对合同的定金约定无法继续履行,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在这个情况下,买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就应该把定金返还给买方。”
周莹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详细了解清楚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材料,再签字或者盖章。
2022-02-17 10:35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