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缴费已经开始,其中集中缴费时间为今年10月至12月,缴费标准分为120元至3600元十个档次。尚未缴费的居民需要在本月31日及之前办理完缴费手续。
继续参保的人群,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扣费账户。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参保人达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且符合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以及新参保人,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共服务中心等)、代办银行网点等任意办理地点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或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包含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加发的基础养老金,即对缴费15年以上仍继续缴费的参保人,由政府对其基础养老金进行加发。从2017年1月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45元(自行提高标准25元),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参保缴费激励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自行提高标准7元),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3元。
其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以及其他来源的补助等。参保人可以在缴费档次范围内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原则上按年度缴费。个人选择缴费档次越高,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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